公安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保障机制研究 |
| |
引用本文: | 王宾祖.公安侦查阶段刑事和解保障机制研究[J].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1(11):132-132. |
| |
作者姓名: | 王宾祖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 |
摘 要: | 一、完善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刑事和解的法律法规 公安侦查阶段适用刑事和解必须得到法律上的支撑。因此。笔者建议立法机关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刑事和解进行完善。一是在《刑法》第二章第一节“刑事责任”及第四章第一节“量刑”中增加“刑事和解”内容的条款,明确刑事和解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等相关量刑的规定;二是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 保障 免除刑事处罚 法律法规 立法机关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