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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边境镇抚机构──都护的外交管理职能
引用本文:黎虎.唐代边境镇抚机构──都护的外交管理职能[J].人文杂志,1998(6).
作者姓名:黎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100875
摘    要:唐代的地方管理机构主要由作为地方行政系统的道、州、县;作为军事与边防系统的道与军、镇、戍、关等;作为边境镇抚系统的都护等;以及其他有关的使职和中央派出机构等四个系统所构成。唐代的地方外交管理工作就是由这四个系统分别负责、协同进行的。其中边境镇抚机构──都护亦为重要的地方外交管理部门之一,负有广泛的外交管理职能。而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尚末引起学术界之注意,迄未有专文论及者,故不揣浅陋,试略述之。自汉代设置西域都护之后,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上不置,直到隋代始于西域设置校尉,《隋书》卷83《西域传》谓炀帝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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