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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马红,牟荣华,王卉.论我国农民环境权的法律保护[J].内蒙古统计,2013(4):17-19.
作者姓名:马红  牟荣华  王卉
作者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摘    要:揭示农民环境权的内涵,首先必须从环境权的内涵出发.随着环境问题的产生及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环境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公民对环境的权利要求也随之产生并日趋强烈,环境权作为法律权利之一应运而生.首次在国际上确认环境权是在197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宣布: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权利,并且富有保证和改善这一代和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从此以后,许多国家也相继以立法的形式突出了对环境权的重视和关注,环境权逐渐发展成为了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关 键 词:农民环境权  法律保护  《人类环境宣言》  环境问题  权利要求  生态环境  法律权利  生活环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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