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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
摘    要:根据海曙区《关于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海政〔2003〕12 号)精神,为建设一支精干、稳定、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一)政治素质:社区专职工作者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积极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文化素质: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已获得海曙区社区工作者从业资格证书。 (三)业务素质:能较系统地掌握有关政策,掌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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