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形容)词活用作动词规律补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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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萧世民.名(形容)词活用作动词规律补苴[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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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萧世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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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吉安师专学报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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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规律,除时贤所总结的以外,仍有可补充之处:(1)兼语式的第二环节,也有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2) 前置宾语之后的相应位置上的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3) 表被动的“见 V”、“为 V、“为 X V”、“为 X所 V”式中处于“V”位置上的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4) 用“相 V”、“自V”表被动、互动等的句式中,处于“V”位置上的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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