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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私法的界分与私权保护——以权利为中心
引用本文:张正文,张先昌.公法、私法的界分与私权保护——以权利为中心[J].江汉论坛,2010(7).
作者姓名:张正文  张先昌
作者单位:1. 贵港职业学院物流工程系,广西贵港,537100
2. 江苏大学法学院,江苏镇江,212013
摘    要:作为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建构基础,公法、私法的划分颇具实益.其理论基础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理论,其区分标准是"主体说"等.与公法、私法的划分相应的是公权与私权的界分.宪法、民法分别作为公法、私法属性的规范,它们关系密切,对于私权保护作用重大.公私法的分野是大陆法系的现实,虽备受争议,有斟酌的必要,但其对正确判断权利性质和争议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决定调整方法、范围及国家介入的深度和广度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公法  私法  宪法  民法  私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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