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的形成原因及监管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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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连亭.城市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的形成原因及监管对策[J].黑龙江社会科学,19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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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连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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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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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信用合作社,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已经颇具规模,且遍布于全国各大中城市及其县城。可以说它已成为金融战线上一支不可缺少的金融队伍。并为金融体制改革及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从目前的一些资料情况看,有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因信贷资产管理不善,已程度不同的出现了一些风险,一些城信社资本金风险率达到50%左右,到期资产回收率80%左右,不良资产在9%左右,利税出现了负增长。我们知道城市信用合作社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资金短缺时,没有自行调剂的余地。它的经营方式同企业,样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所以,它只有靠拆借资金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说,城市信用合作社的信贷资产只能经营良好。不然,它就难以生存下去。在信贷资产的管理上,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否则,也有碍于社会的安定。作为城市信用合作本身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其信贷资产的监管,积极扶持并促进其信贷资产的安全运行。为早日组建合作银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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