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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调整及相关问题处理
引用本文:王希耘.“过渡期”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调整及相关问题处理[J].中国劳动,2014(4):39-41.
作者姓名:王希耘
作者单位:;1.中海油深圳分公司惠州油田
摘    要:<正>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许可办法》开始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紧接着于2014年3月1日施行。随着对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力度的加大,许多企业纷纷已经或正在酝酿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调整,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替代方式,对原来不符合"三性"和用工比例的岗位进行分流,以期达到用工的合规化。恰逢本人就职企业集团某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近期,作为用工单位对一批"过渡期"的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用工调整,所以,在此将遇到的有关法律及实务问题与读者共享。

关 键 词:劳务派遣用工  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工  用工方式  替代方式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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