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双重规定与国有资本“搭便车”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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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继伦.国企改革的双重规定与国有资本“搭便车”运营[J].学习与探索,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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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继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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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财经学院金融发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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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企业改革面临微观和宏观的双重规定。从微观上讲,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既有的残缺产权结构,构建收益权与控制权有机统一的完整产权结构;从宏观上讲,在于寻求一条既不引致潜在资产损失短期内显性化,从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又能实现国有资本加速增值,并用增值收益有效补偿潜在资产损失的改革路径。既有的私有化论、行业退出论、投资重体换位论、法人社会主义论和国有股权主导的股份制改造论等改革思路却无法同时满足国企改革的双重规定,难以将国企改革引向成功。作者提出了国企改革的全新思路:国有资本“搭便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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