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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副职的非职权“越位”
作者姓名:沈柏成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长兴县委党校校委;
摘    要:当今社会瞬息万变,需要管理的事务日益增多。任何一个单位都会发生一些本单位所有副职领导工作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情大多是义务性的。此时此刻,假如副职领导仍是坚持决不越位的话,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到位了。对此,我们要正确认识"到位不越位"的含义,有选择地运用非职权"越位",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到位。

关 键 词:非职权  正职领导  正确认识  真正意义  领导工作  当今社会  义务性  职责范围  不越位  副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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