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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法治思想浅探
引用本文:朱翔.唐太宗法治思想浅探[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3).
作者姓名:朱翔
作者单位:江汉大学政法系八四级 学生
摘    要:唐太宗即李世民(公元599年——649年),是我国古代历史上颇有作为的君主,其政绩被史学家称为“贞观之治”。唐太宗为了实现长治久安的统治目的,继承并发展了前代的法治经验,以法律为手段,巩固新建的李唐王朝。唐太宗以隋朝施行严刑峻法而败亡作为鉴戒,指出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在于“用法益峻……不复依准科律”,尤其是隋炀帝时期,还恢复了前代已禁绝的籍没和罪及九族等刑罚,唐太宗由此得出了封建政权生死存亡的关键在于民心向背的结论,并多次引用“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古语。常说,“为君之道,必先存百姓”,确定了“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积极改革当时的法律制度。他诏长孙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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