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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三归”考
引用本文:刘兴林.管仲“三归”考[J].江苏社会科学,1992(2).
作者姓名:刘兴林
作者单位:《中国农史》编辑部
摘    要:《论语·八佾》曰:“管氏有三归”,对于“三归”,文献屡见记载,后世说解历来分歧,较具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1) 娶三姓女。(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说)。(2) 台名。《说苑》云“三归之台”(朱熹《论语集注》)。(3) 自朝而归,其家三处。(愈樾《群经平议》)。(4) 三归为藏泉币的府库。(武亿《群经义证》)。(5) 三归为地名,为管仲采邑。(梁玉绳《瞥记》)。(6) 三归为“市租之常例之归之公者也。桓公既霸,遂以赏管仲。”(郭嵩焘《养知书屋文集》卷1《释三归》)。我们认为,解释“三归”不仅要考察管仲当时的社会背景,更要看“三归”所在的句式及语境,使释出后的意义既符合历史的实际,又能够文从字顺。以上观点大都史实、语境不能两全,倾重一头,固难免自相抵牾。我们将有关“三归”的历史文献加以归纳、分析,从既往成说中披沙拣金,力求得出正确的解释。以下是有关记述“三归”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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