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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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祥生,赵虎.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研究[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135-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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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祥生 赵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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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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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项目(赣教社政字[200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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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侵权行为具有致害范围广泛性、致害进程缓慢性、致害过程间接性和成因复杂性等特点,侵权法的传统归责方法很难适用于环境侵权领域。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多元归责体制成为各国通行作法。应该区分不同产业的发展状况和不同类型环境侵权形态从单一归责走向多元归责。不可抗力不是环境侵权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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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制度完善 不可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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