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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律思考
引用本文:童靖.关于死刑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律思考[J].决策探索,2006(9):76-77.
作者姓名:童靖
作者单位: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摘    要: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死刑二审案件须在全国各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为确保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最高法院明确要求,各高级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除法律适用问题外,一律不得请示最高法院,此外还要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全程录音录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死刑案件二审的开庭审理,从司法实践和操作规程上说,就是将一度合二为一的程序再次明确为两个程序,即将死刑复核和死刑案件二审审理分开.最高法院之所以专门下文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明确和完善,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原因就是从程序上为防止冤错案件发生设置重要环节,从人权保护上为一审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多一次表述的机会,多一次辩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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