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目标下调解制度的存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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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军,张启兵.论法治目标下调解制度的存废[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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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军 张启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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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230039,安徽大学法学院!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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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调解制度被我国法院作为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重要手段。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调解制度日益暴露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本文着重论述调解制度在诉讼框架内加以改良,不可能有效贯彻“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必须从诉讼中排除调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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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调解制度 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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