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正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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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加祥,吉志铭.泰州市公正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J].中国劳动,2006(6):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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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加祥 吉志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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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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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针对改革不断深入、劳动关系多元化、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增加的新情况,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敢于创新,勇于作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被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表彰为“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正仲裁,把维权案件办成“铁案”坚持把公正办案当作维权促和谐的中心任务和落脚点,力排干扰,依法办案,切实把关系人民群众权益的仲裁案件办实、办“铁”。一是实施“阳光仲裁”。大胆改革由仲裁委指定仲裁员审理案件的制度,仲裁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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