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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原有宅基地改造为耕地的诸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苏青梅,刘光华.农村原有宅基地改造为耕地的诸法律问题[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0(4):37-40.
作者姓名:苏青梅  刘光华
作者单位: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法律系!宁夏 银川 750021,兰州大学法律系!甘肃 兰州 730000
摘    要:由于种种原因,广大农村出现了农民将原有宅基地改造为耕地这一客观存在却又缺乏相应的法律调整的现象,进而引起了国家、集体和村民之间利益关系的变动和权利之间的冲突。本文就与此有关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 键 词:宅基地  占有  占有权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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