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建议调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的目录〉部分药品限制使用范围的请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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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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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建议调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限制使用范围的请示》(成劳社发2006]2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取消复方谷氨酰氨肠溶胶囊、阿奇霉素注射剂的限制范围,将米托蒽醌注射剂的限制使用范围增加用于膀胱癌、乳腺癌,将黄芪注射液的限制使用范围增加用于肾病、心脑血管疾病,将胸腺肽a1的使用范围调整为限用地中晚期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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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 限制使用 四川省 工伤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批复 心脑血管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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