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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
摘    要:问:我在一家豆浆店任面点师傅,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如解除合同,我在两年内不得在该地区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后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我跳槽到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请问我是否要赔偿原豆浆店违约金?

关 键 词:专家  合同履行期限  违约金  解除合同  聘用合同  豆浆  快餐店  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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