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基于对马克思民主观的继承和发展阐释
作者姓名:吴大兵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23XKS004);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深化与实践创新突破上得出的重要结论,是对马克思民主观的丰富和拓展。究其根源,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四个特点:其一,在民主的价值取向上,强调民主“全过程”的主体性,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性;其二,在民主的道路选择上,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性;其三,在民主的实现形式上,强调协商民主是中国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创新性;其四,在民主的实现机制上,强调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科学性。

关 键 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政治  马克思  民主观  价值取向  道路选择  实现形式  实现机制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