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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诉讼的事理与法理——基于控辩审程序立场的互动建构
引用本文:陈洪杰.禁止重复诉讼的事理与法理——基于控辩审程序立场的互动建构[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407-419.
作者姓名:陈洪杰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编号:21YJA820005);
摘    要:我国当前的制度逻辑业已认识到,当事人对双方之间争议民事法律关系的认知除了受基础事实以及实体法依据的影响,同时还受到诉讼过程中,基于原告和被告攻击、防御以及法院审理行为的程序互动事实影响。因此,如果当事人基于程序事实的不断发展变化而发现作为本案有效讼争对象的法律关系已经超出了其原有理解,那么,从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与参与权的角度来看,就应当允许当事人作出相应调整。基于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与参与权的诉讼标的论视野,在“一案两讼”的背景下,前诉判决既判力遮断效的范围自然也应该视法院审理重心与原告和被告攻击、防御焦点的实际覆盖范围而作出相应调整。

关 键 词:一事不再理  请求权竞合  旧实体法说  既判力  遮断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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