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业社会治理的伦理基础:纲常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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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小龙.论中国农业社会治理的伦理基础:纲常伦理[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362-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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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小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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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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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社会可以说呈现为伦理和治理的一体两面性。中国农业社会呈现出的等级统治特征是人们普遍认同的,而作为社会治理伦理基础的纲常伦理,其型构要素则有待于进一步澄清。伦理精神的历史形态由人的存在境况决定。在农业社会,人的存在境况是神祇本原的神人同在,纲常伦理的宗旨是“为了神祇”。家族是培育纲常伦理的现实社会基础,通过“移孝作忠”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儒家学说是纲常伦理得以建构的政治哲学基础,核心要义是“三纲五常”。在当前社会转型阶段,人们需要审视纲常伦理的神祇本原、家族本位和纲常教义,以便重建社会治理的伦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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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纲常伦理 三纲五常 社会治理 伦理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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