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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不应实行商品化
作者姓名:王启荣
摘    要:有的同志认为,现行房租太低,既不能完全抵偿维修费用,又使国家长期不能收回住宅投资,而且会使人们宁愿租居公家住宅,也不肯买、不肯建住宅,影响了住宅建设的速度。因而主张住宅商品化,出租或出售住宅。我认为这是值得研究的。我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是一种具有特种性质的商品生产,它既具有商品经济的一般属性,又是在公有制基础上以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商品生产。在住宅问题上,也需要适当利用市场调节的作用,但决不能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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