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蕺山学派论“常道”
引用本文:王英.蕺山学派论“常道”[J].船山学刊,2019(5):69-73.
作者姓名:王英
作者单位: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基金项目:浙江省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校级科研启动项目“黄宗羲法制思想研究”成果;浙江省绍兴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重点课题“大禹治水与孟子性善论的设定”成果
摘    要:因应晚明学术、政治之弊病,蕺山学派在天道人心之'常'与'变'之间存在一定张力,但总体以常贞变。天道有常,即生生,无始无终而有一定的秩序性;人心有常,通过逗出'独体',突出自我主宰性,重未发工夫;治道需有常,士君子作为政治中坚力量,其'独体'作为秉彝,外物不能淫、移、屈,作为直感判断力,能根据实际情境挈矩变通从而具体地适用道德法律原则。作为贯通天道、人道、治道的核心元素,'独体'拒释氏之无常,老氏之反常,晚明俗学霸术及政治现实之机械变诈、反复无常。

关 键 词:蕺山  梨洲  生生  常道  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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