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约金数额的司法调整 |
| |
引用本文: | 汤中博.论违约金数额的司法调整[J].重庆交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 |
| |
作者姓名: | 汤中博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 |
摘 要: | 违约金制度集损害赔偿额预定和合同履行担保于一身,两者消灭其一都将会造成违约金与其他制度设计的同化性。而对违约金数额的司法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对违约金制度价值的削弱,不过基于实质正义的考量仍有必要。如何兼顾违约金的制度价值与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就成为法院行使违约金数额司法调整权的终极目标。
|
关 键 词: | 违约金数额 调整 司法调整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