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程序中赋予犯罪嫌疑人辩护权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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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四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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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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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起,有权针对侦查机关的指控进行申诉、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由于我国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地位模糊不清,因而犯罪嫌疑人进行自行辩护以及获得律师辩护困难重重,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改变侦查模式,废除"如实回答"义务,使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知意权,并明确律师的辩护人地位,界定其"会见权",确立其在场权,并赋予其取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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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程序 犯罪嫌疑人 辩护权 律师介入 |
文章编号: | 1004-6917(2007)10-0083-04 |
修稿时间: | 2007-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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