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宽恕制度的价值及责任减免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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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佘玉玲.论个人宽恕制度的价值及责任减免问题[J].宿州学院学报,2014(9):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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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佘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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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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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已有的宽恕制度的概念延伸出个人宽恕制度的概念,提出其中的“个人”指对垄断协议的形成具有直接责任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宽恕制度的价值包括提供发现和证实垄断行为的新途径,有效促进公司宽恕制度的发挥,维护个人在垄断组织中的退出意愿。综合考量境外有关国家地区宽恕制度的责任减免方式,提出我国个人宽恕制度中重点减免刑事责任,附加减免行政责任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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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个人宽恕制度 价值 责任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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