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创新”范畴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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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青.基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创新”范畴探析[J].肇庆学院学报,2024(1):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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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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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肇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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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谋取对创新的话语权,应把“创新”作为核心范畴构建话语体系。马克思恩格斯联系实践观揭示了“创新”区别“创造”在于“创新”的主体只能是人及其组织;其客体则只能是属人事物等。“创新”作为“真正的创造”,是通过使用“创立”“发展”“发明”“发现”“进步”和“新事物”等话语,从不同角度得到说明的。“创新”在本质上,是增加了社会财富总量的创造性实践,其本质特征在于从主观和客观维度体现的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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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 创新范畴 创造发明 实践观 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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