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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之探讨——以南昌市社会福利院为实证
作者姓名:余纪东  王幼丽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315100;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基金项目:美国浩德国际儿童服务中心资助项目“家庭寄养”
摘    要:生活在中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主要是无法定义务监护人的孤残儿童和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社会弃婴。长期以来,儿童福利机构为这些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但是,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家庭的替代形式集中为儿童提供照料时,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满足儿童成长中的情感需求,长期生活在福利机构中的儿童往往会出现性格孤僻、心理封闭、缺乏自制力与上进心、社会适应能力差等方面的问题。而实行家庭寄养则可以较好地弥补机构照料在这方面的缺欠,显现出满足儿童身心需要方面的明显优势。

关 键 词:福利机构  孤残儿童  集中养育  家庭寄养  团体之家
文章编号:1006-0448(2007)06-0185-06
修稿时间:200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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