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纲纪实践美学观的理论贡献及其局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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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冶平,章辉.刘纲纪实践美学观的理论贡献及其局限[J].社会科学家,2004(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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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冶平 章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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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杭州商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杭州,310012 2. 四川外语学院,外国语文研究中心,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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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纲纪的实践美学观以实践本体论为哲学基础,以创造自由论为理论核心,以审美反映论为艺术本质,三者构成一个完整的美学问题域。刘纲纪对中国美学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其实践美学观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如,把美定义为实践对自然的改造所取得的自由,这有着明显的人类中心论特征;况且,用自由的哲学含义去界定审美活动并不合适;至于力图在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统一中规定美的特性,认为美是人类物质实践的产物,又是人的个性才能自由发展的表现等观点,暴露出了刘纲纪美学中存在诸多难以圆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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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美学 自由 本体论 反映论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4)02-0003-05 |
修稿时间: | 2004年3月1日 |
Contribution and Limitation of LIU Gang-ji's Practical Aesthetics The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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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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