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升、斗”类量词称量对象及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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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平.《齐民要术》“升、斗”类量词称量对象及成因[J].云梦学刊,2011,32(6):13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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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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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理工学院中文学院,湖南岳阳,41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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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课题《(齐民要术)量阋研究》(1011141B)阶段性成果.湖南省教育厅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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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容量词“合、升、斗、斛、石”主要用来计量五谷等可装载的固体实物和酒水等可盛栽的液态实物。《齐民要术》“升、斗”类量词除了这些用法外,还可以称量鱼、肉、姜、蒜等实物,如“鱼一斗”、“姜五合”、“小蒜三升”。称量五谷与称量酒水的“升、斗”来源各异,并非同词,这种用法是这类容量词称量对象不断泛化的结果,同时也与容量词和衡量词之间存在转换关系以及《要术》本身的题材和语言习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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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容量词 称量对象 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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