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末前后的司法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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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晶.论清末前后的司法特征[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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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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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10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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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清末改革之前,中国司法与行政权合一,并附属于皇权。到了清末,这种传统的司法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开始致力于司法独立的现代转型。本文通过对清末前后司法特征的对比描述,展现清末司法转型的历史进程,以期为现今的法制变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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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末 司法 特征 |
文章编号: | 1001-4403(2006)04-0040-03 |
修稿时间: | 2006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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