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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采购中第三人权利的救济
引用本文:陈勃.对政府采购中第三人权利的救济[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4(11):341-346.
作者姓名:陈勃
作者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州510630
摘    要:对政府采购中的第三人进行救济首先应解决的是救济主导问题 ,各国理论和立法的实践证明了当事人应该在救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救济程序可以大体上分为异议程序、行政程序和司法救济程序 ,在救济程序的设置上 ,还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对第三人权利的救济主要有三种具体方式 ,它们分别是采取暂时性措施、撤销违法程序和予以损害赔偿。在对第三人进行救济时可能会面临其它的一些困难 ,这也有待克服。

关 键 词:政府采购  第三人  权利救济  行政诉讼
文章编号:1004-3926(2003)11-0341-06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日

On Relief System of the Third Parties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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