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采购中第三人权利的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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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勃.对政府采购中第三人权利的救济[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4(11):341-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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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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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州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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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政府采购中的第三人进行救济首先应解决的是救济主导问题 ,各国理论和立法的实践证明了当事人应该在救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救济程序可以大体上分为异议程序、行政程序和司法救济程序 ,在救济程序的设置上 ,还有一些地方值得商榷。对第三人权利的救济主要有三种具体方式 ,它们分别是采取暂时性措施、撤销违法程序和予以损害赔偿。在对第三人进行救济时可能会面临其它的一些困难 ,这也有待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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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 第三人 权利救济 行政诉讼 |
文章编号: | 1004-3926(2003)11-0341-06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2日 |
On Relief System of the Third Parties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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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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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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