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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化法制的创造性转换
引用本文:柯卫.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化法制的创造性转换[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4,25(1):71-73.
作者姓名:柯卫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摘    要:伴随着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法制也同样面临着一个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历史变革,这个转型、变革的过程就是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法制现代化是人类法律文明的成长与跃进过程,这种历史性的跃进,导致整个法律文明价值体系的巨大创新。法律现象并非一成不变,相反,它往往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等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演变。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使法律在客观上形成不同的历史形态,不同类型的法律有着迥然相异的价值目标和依托。法的关系从野蛮到文明的进展,从传统到现代的跃进,无疑是一场深刻的变革。

关 键 词:传统型法制  现代化法制  法制现代化
文章编号:1003-5281(2004)01-0071-03
修稿时间:2003年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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