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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中的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创新——湖北罗田“法务前沿工程”的经验与反思
引用本文:陈荣卓,唐鸣.城乡统筹中的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创新——湖北罗田“法务前沿工程”的经验与反思[J].江汉论坛,2012(4):131-136.
作者姓名:陈荣卓  唐鸣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中国农村研究院
基金项目: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乡镇治理中的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机制建构研究”(项目编号:12YJA710016);200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8&ZD028)的成果
摘    要:农村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日俱增,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弱化问题日益凸显,给传统农村基层司法行政管理模式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因此,应改变原有管理观念、管理体制及管理方式,促进传统农村基层司法行政向以主动介入、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为特色的新型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转变。当前,可以村(居)自治组织为依托,通过搭建村(居)一级工作平台,吸纳、整合多方力量,促使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维权等多项职能延伸到最基层的村、组和社区,形成多方参与、共同作用的农村基层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体系。为此,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延伸范围以及村(居)法务组织的职能内容、自治性质、资金支持等问题,从而保障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创新的合法性,促进村(居)法务组织在承接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职能的轨道上实现自身的独特性、独立性、延续性。

关 键 词:城乡统筹  基层司法行政  职能延伸  法务前沿工程  村(居)法务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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