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后的亚洲三国金融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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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爱林,陈海秋.金融危机后的亚洲三国金融监管[J].新世纪领导者,2007(9):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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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爱林 陈海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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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所 [2]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北京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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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7月,一场始于泰国又迅速扩散到整个东南亚并波及世界的金融危机,使许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汇、股两市相继暴跌,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受到严重创伤。究其原因是金融监管出了问题。金融监管是国家政府根据经济金融体系稳定、有效运行的客观需要以及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要求,通过一定的金融主管机关,依据法律准则和法定程序,对金融体系中各金融主体和金融市场实行的检查、稽核、组织和协调。本文拟对日本、新加坡、韩国、泰国等金融监管体制做一介绍,以此对中国今天的金融监管有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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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监管 金融危机 金融体系稳定 东南亚国家 亚洲 社会经济 金融系统 国家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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