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发挥高校第三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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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一知.正确发挥高校第三职能[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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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一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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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的第三职能,是指高校的社会服务。这个排序,是根据高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形成的先后而定的。在中世纪,大学的任务,主要是培养政府官吏和牧师,大学的唯一职能是教学。通过教学,传授神学和古典学科知识。19世纪,德国根据教育家威廉·冯·洪堡提出的“教学与科学研究相统一”的办学思想创办了柏林大学,强调科学研究在大学的地位和作用,从而,科学研究开始成为高校的第二职能。20世纪初,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率先明确地把社会服务作为该校的职能。以后,由于一大批高校在社会服务方面获得了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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