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评“片面共同犯罪”论
引用本文:姜代境,陈启.评“片面共同犯罪”论[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作者姓名:姜代境  陈启
摘    要:刑法理论中的所谓“片面共同犯罪”又称“片面共犯”,是指共同行为人基于相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行为,这种行为共同造成了某一结果,但共同行为人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通谋,即无相互意思之联络,而只有一方有与另一方共同犯罪之故意,相应地对方则无共同犯罪之认识的情况。“片面共犯”的理论认为,在这种只有一方具有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下,有共同犯罪故意者成立单方面的共同犯罪,属于单方的共同犯罪人,应按共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相应的对方因无共同犯罪的认识,不构成共同犯罪,仅成立单独犯,就自己的行为负相应的责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