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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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1940年的《投资基金法》,美国对系列基金(Series Companies)的定义如下:一个“系列基金”是一个这样的基金,其股份被区分为不同的系列或层次,每一份代表一个具有不同投资客体的不同投资组合中的利益。任何一个系列的股东不参与其他系列的投资结果,但对属于他们自己系列的组合证券的收入和资产享有相应比例的份额。与在通常管理方式下单独存在的多个基金联合体相比,系列基金有明显的后台管理、规模经济和市场优势,并可避免重复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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