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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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霖 陈桂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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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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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所谓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是指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公证文书使用地域诸因素中,含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涉外因素。所谓公证的权利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是指申办公证的当事人中有外国人(包括外国自然人和外国法人)。权利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是指:(一)权利主体的一方是外国人,另一方是本国人。例如,美国籍华裔吴臣收养其中国籍的姐姐吴征和姐夫王仁所生的第二个儿子为养子,并申办收养关系公证。(二)权利主体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是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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