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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自由的含义及其价值——以公用事业的市场准入为视角
引用本文:陈蓉.论经济自由的含义及其价值——以公用事业的市场准入为视角[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4):112-117.
作者姓名:陈蓉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宪政经济规范的基础研究》(07JA820042)
摘    要:经济自由是指经济活动的主体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经济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经济自由本质上是为了保护市场主体的个人权利,是自由权的重要内容。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对非公有经济在公用事业的市场准入方面实行管制,实质上是对经济自由的限制。我国宪法虽承认了非公有经济的合法地位,但对于非公有经济的经济自由权却未明确规定。宪法的功能不仅在于对国家政治权力的限制,还应对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权力的限制。在公用事业市场准入问题上,有必要将经济自由提高到宪法层面加以保护,平等对待非公有经济主体。

关 键 词:经济自由的含义  经济自由的价值  非公有制经济  宪法控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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