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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主体
引用本文:汪益武.浅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主体[J].才智.人事人才,2014(29).
作者姓名:汪益武
作者单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的内容,该罪的设立有利于对腐败行为的打击,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用语的模糊性,导致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理解出现了分歧。本文就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做一个探讨,以便更好地发挥利用影响力受贿入罪的作用。

关 键 词:利用影响力受贿  近亲属  其他关系密切的人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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