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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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勇杰.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1):16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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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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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南,郑州,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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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内涵、外延以及合同形式对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具有重要影响,依据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来界定的合同应为狭义上的合同。随着社会的发展,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对象除了财物外还应扩大到财产性利益,而合同形式不影响合同诈骗罪的成立,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形式应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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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诈骗 合同 合同形式 |
文章编号: | 1009-1750(2007)01-0161-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12月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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