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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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朝翼.实质重于形式原则[J].决策与信息,2006(2):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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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朝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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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实质重于形式,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惯例,我国在制定准则、制度时虽然遵循这一原则,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就是一例,但一直未将其明文列示于会计原则部分,《企业会计制度》将其列为会计原则的第二条,可见其重要性,充分体现出我国会计改革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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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会计制度》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会计核算 会计原则 经济实质 法律形式 国际惯例 会计改革 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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