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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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齐彬,刘德喜.邓小平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J].浙江学刊,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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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齐彬 刘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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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 教授
(马齐彬),中共中央党校 博士生(刘德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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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①。这条基本路线是党的八大正确路线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它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指明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布局、任务和条件。它有一个曲折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每前进一步都与邓小平的名字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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