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统计工作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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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山西省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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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统计检查监督工作 ,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坚决制止和反对在统计上的虚报浮夸 ,弄虚作假 ,确保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违反统计法律法规 ,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 ,适用本规定。本省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违反统计法律法规 ,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 ,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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