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引用本文:刘星球.论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J].百色学院学报,2009,22(5).
作者姓名:刘星球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5
摘    要:村民委员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案件频频发生,但是同时对行政诉讼中村民委员会的被告资格的争论也十分激烈.文章从相关法条出发,针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一些关于村民委员会"法定职务"的规定,对持适格主体论的观点进行了一定程度地反驳,加上对社会因素的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得出在某些条件下村民委员会可称为适格主体,另一些情况则不能的结论.

关 键 词:村民委员会  行政诉讼  被告资格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