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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层次性初论
作者姓名:闾海燕
作者单位:江苏省作协春笋报社
摘    要:美的形态或种类是美学原理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是美的基本形态(种类),是最一般的美学范畴,这在我们的美学著作中似乎是没有疑义、不成问题的,三范畴也基本上是这样并提的。然而,我认为,正是在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形态划分中却隐含着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可以说,目前关于美的形态的划分正处于一种逻辑错误当中。有鉴于此,我觉得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加以论述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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