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古诗十九首》并非为入乐而作、用于表演和传唱的乐府歌辞,而是文人经过深思熟虑创作的五言徒诗。它的创作原则重义不重声,依赖自身的结撰技术生成文本,不为合乐的目的服务。它的组织风格以精密、集中、浑融见长,不符合乐府所要求的繁音促节、回环往复之美,不适合协律入乐。与乐府表演性、公共性的传播特点不同,《十九首》戏剧性弱化并转向个人化的抒情,不适合在公共场合传唱。与乐府外在形式的音乐性不同,《十九首》以其技术手段和组织功夫获得了内在的抒情节奏,并结合用韵和对偶从另一个方向弥补与强化诗歌的音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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