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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下的就业岐视--从"少白头"不能当警察说起
引用本文:周艳华,刘娟. 法律视野下的就业岐视--从"少白头"不能当警察说起[J]. 职业时空, 2005, 0(5): 14-15
作者姓名:周艳华  刘娟
作者单位:张议元(河北职业技术学院);李丽(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崔业勤(河北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据4月10日的<新京报>报道,今年,广东将招考2430名警察,在健康要求方面,增加了无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跖足,无文身、少白头、驼背……等具体条款.依此规定,"少白头"者不能当警察!看此规定,不难发现其中某些标准具有明显的歧视性.


Harmonious Managing Agent Occupational Environment Should Be Construct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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